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应该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

个人应该去哪里办理股权转让?个人应该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转让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材料。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一、股权转让代办需要什么资料?变更公司股权需要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4、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8、股权转让协议;9、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二、变更公司股权的基本流程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5、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6、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综述,朋友们在进行股份转让时一定要带齐相关的证件去工商局办理,如果想更好的节约时间办理前一两天可以先通过电话形式预约并问清所需材料。注意如果你所转让的股份在某公司所占比例较大,是要该公司股东会知晓的并同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
      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物权法》将被废止。民法典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定是怎样的在民法典第......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
      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带来的建筑行业的兴起,实业是每个行业能得以快速发展的基础。在建筑行业里,建设工程单位的数量多,那么在雇佣这些建设团队的时候,......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
      石狮市征地补偿标准最低是多少?现在我们的国家正在积极完善着基础设施的建设,所以说征地的问题是时有发生的,我们对于征地问题关注度也也非常的高......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
      一、离婚财产分割家庭纠纷如何解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


·民事诉讼如何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如何去法院立案一、民事诉讼如何去法院立案1、去哪里的法院立案(1)地域管辖。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针对合同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


·私分罚没财物罪法院会判多久
      私分罚没财物罪法院会判多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


·哺乳假工资包括绩效奖金么?
      哺乳假工资包括绩效奖金么?绩效工资从本义上说,应是根据工作成绩和劳动效率。但在实践中,由于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所以除了计件工资和佣金制外,更多......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


·在单位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在单位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一、在单位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按照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法律规定:用人方与劳动者只要有劳动关系存......


·一、遗嘱人立下的自建房遗嘱怎么公证?
      一、遗嘱人立下的自建房遗嘱怎么公证?公证的程序:遗嘱人自己向公证机构提交申请文件以及遗嘱的原件,然后由公证机关审查核准,遗嘱有效以及证件材料......


·出版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著作权义务有哪些?
      出版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著作权义务有哪些?一、出版合同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著作权义务有哪些?1、著作权人的主要义务:(1)不得一稿两报;(2)不得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