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很多普通民众可能会觉得所谓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企业的资产和相关的管理权都在于国家。虽然这两种性质的企业在某些方面来说有着紧密的联系,但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国企之间的区别,让我们通过以下这篇文章一起来了解一下。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按照《公司法》规定,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国有企业,符合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公司法改组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1)法律依据不同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2)管理体系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3)治理结构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一般的国有企业董事会则由同级政府派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4)管理者角色不同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委托代理关系)。由此可见,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企业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上四个方面。我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起到很重要的影响力的,而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在纯粹的国有企业当中,企业的员工都持有相关股份。还有就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实际上就是由政府直接负责的,而国有公司却非常注重企业员工的话语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房产继承诉讼范本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


·天津市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于高温费就是我们所说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是国家为了保障经济建设行业和企业能够在夏季高温条件下正常运行工作而给劳动者发放的高温补贴,国家对于......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一方面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另一方面也使得交通事故陡增,各地交通事故频发。那您......


·农村土地使用证要建房子怎么办理
      随着我国不断发展经济,越来越多人都希望在城市购买一套房产,但是,城市房产的价格之高让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因此,另一种选择是在农村建一座房子,以......


·如何计算个人借款利息?
      生活中,您在借款时一般都会约定利息,但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该如何去计算利息。对于借出人而言,只有将个人借款利息计算清楚,才能促使当事人正确的......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涉及到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由于是在我国做出的财产分割,因此一般是适用中国法,主要是由婚姻法做出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婚姻法对涉......


·起诉离婚无效需要满足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我们通常所理解的结婚和离婚,无非就是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做一个登记,另一个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不轻易上升到法院的层面......


·微信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其诈骗手段非常多,有时候
      微信诈骗是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诈骗方式,其诈骗手段非常多,有时候让人防不胜防,其中不少人是通过和陌生人聊天转账被骗的。不管是聊天,还是转账,都能......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变更注册地流程是怎样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规模逐渐扩大,为了更好的经营管理企业,往往需要变更注册地,这时就需要到工商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


·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


·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纠纷。在解决纠纷之前,劳动者首先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