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行为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属于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当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侵犯商业秘密罪。因而,很多时候说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责任里面,就包括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过此时也要注意,一般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判拘役缓刑对婚姻有影响吗?
      被判拘役缓刑对婚姻有影响吗?对婚姻没有任何影响,婚姻的情况可以由双方协商认定,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另外,缓刑期间可以结婚的。缓刑,......


·为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
      为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


·电话恐吓能立案吗
      电话恐吓能立案吗应该怎么办一、电话恐吓是立案的相关规定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时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


·胁迫情形下签署的借条还有效吗
      胁迫情形下签署的借条还有效吗“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


·公司设立时的注意事项
      公司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微观基础,设立中应注意:1、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设立要件进行;《公司法》规定了中国公司设立的严格的制度。设立公司的目......


·玉山信息公开有哪些途径
      随着网络时代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进入每个公民的日常生活,同样,政府工作也逐步由七八十年代的广播或者黑板登报的形势逐渐向网络传播方式发展,那么......


·申请提供法律援助要几天内被受理,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提供法律援助要几天内被受理,受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法律援助的受理时间(一)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


·工程挂靠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施工行为受保护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签订工程挂靠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接建筑工程,所以通常情况下挂靠人就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但建筑法规定......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互联网发布公民隐私、欠文明甚至诽谤色彩言论的网络诽谤行为时有发生,完全无视法律,将论坛搞的乌烟瘴气。但是我国目前......


·仲裁保全担保书
      【格式一】仲裁保全担保书(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向你会提出仲裁......


·租赁已结束不退押金应该怎么办?
      租赁已结束不退押金应该怎么办?一、租赁已结束不退押金应该怎么办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