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违约金未约定可以主张违约金吗?

合同违约金未约定可以主张违约金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可见,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纠纷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违法占用后,债权人(守约方)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守约方)因需要使用该笔资金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的利息(相当于损失)。二、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1、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还能诉讼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吗?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就不能再要求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仲裁请求中主张违约金的,依法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若是合同中未规定违约金赔偿的并出现违约行为的,违约金的数额以实际违约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进行。违约行为的出现实际上给对方带来很不诚信的印象,在与他人签合同之前还是要谨慎思考和斟酌,权衡利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何区别?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
      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一、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后再作为担保人可以么?可以继续作为担保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行为?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行为?1、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这种侵权行为最为常见,也是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和泛滥的领域。通常指的......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办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个部门都有相对应的办案期限,这样规定是为了促使办案人员及早破案,防止出......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
      代理记账公司法人风险内容是怎么样的?一个公司的成立,有一个法人代表,还有投资的一些大小股东。对于一个公司,生产盈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公司上下职......


·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
      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有哪些?财产侵权与侵占这两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但是对于财产侵权与侵占区别,相信您都不甚了解,甚至可以说是很模糊......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重审案件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提出民事诉讼后,法院会按照规定程序审理,一般六个月左右就能审理完结。当事人对一审不服的,还可以上......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多久?个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效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


·主动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一段婚姻如果无法继续维持下去,最好的方式就是离婚,双方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实践中有些离婚是由其中一方主动提出的,这时,对方可能会以孩子的抚养权......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