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不要执行人可以吗?


  一、遗嘱不要执行人可以吗?
  
  
  自书遗嘱不需见证人,也不需执行人。自书遗嘱只要是本人亲自全文书写、亲自签名、亲自签年月日的,就有效。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二、遗嘱指定和分类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作用和权利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当事人为了避免在分割遗产时发生纠纷可以提前订立遗嘱的,在遗嘱中也是可以写明明确的执行人的,同时执行人也是需要按照遗嘱订立人的意愿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遗嘱订立人自己订立的遗书就不需要由执行人进行执行,如果是其他类型的遗嘱就必须要有执行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一、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公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其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但其公证的内容可能有期限。内容......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手续?
      房产赠与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


·网贷中介违法吗,我国现行的管理网贷的办法是什么?
      网贷中介违法吗,我国现行的管理网贷的办法是什么?据银监会网站消息,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


·
      一,二手房卖方离婚按揭贷款是否能过户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


·口头遗嘱成立要件包括了哪些
      口头遗嘱成立要件包括了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一、根据知识产权案件上诉规定怎么确定管辖法院?(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我们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解......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一、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债务人欠钱被起诉,债权人要是获得欠款诉讼的胜利,而对方当事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