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存款吗

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存款吗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个人的那部分,超过额度的不可以执行。在一个家庭里面,对外会有一些债务,有些是共同的或者是个人的。如果夫妻离婚,个人债务应当还是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的,可以去冻结查封共同财产的一半。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偿还债务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体继续偿还债务,另一方不再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4、如果夫妻双方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法院执行机构可以以双方为共同被执行人强制执行夫妻双方。二、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个人债务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另一方承担,需要自己承担。个人债务是用于自己身上的,比如说是吃喝嫖赌。夫妻共同债务的钱用在家庭的开支、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等。夫妻共同债务跟夫妻共同财产一样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同股同责是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我国目前市场经济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公司类型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类型的公司......


·网络诈骗主要的形式有哪些
      网络诈骗主要的形式有哪些?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进行的,小到商店消费到到企业项目投资转账等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来完......


·老板拖欠工资无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老板拖欠工资无劳动合同怎么维权?1、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2、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一、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违法归责原则中的违法形式,各国法律有......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
      一、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步骤1、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


·简易劳动协议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简易劳动协议范本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有关......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自由转让,即股东将其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具体有下列情形: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具体有下列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


·人在行政拘留逃跑会判刑吗?
      当有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时候,有关行政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在短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么,国家对于行政拘留是如何定义的?有何法律依据?若是......


·一、作为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
      一、作为非农业户口如何继承宅基地及房屋?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