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如何处理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如何处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必须承担。当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子女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二、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不抚养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抚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瞻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见,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生父教育抚养的权利,生父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那么,如果孩子不是亲生的,也就没有相应的抚养义务,但是出于综合情况的分析,一般也不会置孩子的生活于不顾。三、父母什么时候可以不抚养孩子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典》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虽未结婚,但在经济上能够自立,父母已经尽了抚养责任,除非丧失了劳动力,否则父母已没有抚养的法律义务了。法定的抚养义务,其实存在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或者养父母子女之间,若是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可能是女方与他人生育的子女,这种情况下男方是有权利拒绝抚养子女。并且之后夫妻离婚的话,男方还可以要求女方就之前自己抚养子女的费用作出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好
      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对于一些有离婚打算的人来讲,可能此时就不知道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来离婚。当然,每个人都是希望选择一......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
      一、重婚罪的法律定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咋补偿
      法律上土地使用权咋补偿《房地产估价规范》6.7.6规定:依法以有偿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拆迁其地上房屋时,对该土地......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一帆风顺的。市场上每年成立数千家公司,也有数千家公司倒闭。有一些是经营多年的公......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房产抵押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2、权利人......


·黄灯时车辆可以通行吗?
      黄灯时车辆可以通行吗?一、黄灯时车辆可以通行吗?根据相关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


·信托收据与信托让于担保的比较
      信托收据不是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更不是一种担保合同制度。如英国和我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制中的信托收据制度,就不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担保制度。......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
      汇票背书是什么意思?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挂事项并且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是一种票据转让的方式,背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转让票据的权......


·开车打电话扣分吗,开车打电话是要被扣分
      开车打电话扣分吗,开车打电话是要被扣分众所周知,在行为人驾车过程中是不能打电话的,否则的话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对于开车打电话的行为,是否要扣......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
      两个孩子离婚后可以由女方抚养吗?有什么要求?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一些发展迅速的地方尤为严重,男女方离婚后最为关注的问题自然是关于孩......


·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有关移送管辖的救济途径是什么?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