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怎么办?

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怎么办?签了转让合同现在要毁约应当支付违约金,然后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进行赔偿的。二、购货合同违约金包括哪两种?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则应该按照相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如果有关条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的,则应该按照《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可按照签订合同时有效的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比例未作规定,而违约又未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三、如何认定购货合同的违约金过高?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约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我们国家现在关于合同当中的违约金的规定,主要它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并不是惩罚性质的,因此如果违约金过高的话,法院也是可以进行一定的调整的,当事人在相关的诉讼活动当中也可以提出这样的一种主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
      交通事故处理扣车多久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


·刑法违规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违规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刑法违规制造枪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


·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
      一、法律上规定交通伤自费药谁担负?交通事故中的自费药一般也是由肇事者承担的,但过分离谱的自费药一般是自己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责任承担......


·一、如果公司裁员一般裁哪些人?
      一、如果公司裁员一般裁哪些人?以下几种情况最容易被裁员:1、资历最浅的员工,高层会认为他们的去留不会对公司的前景带来太大的影响。2、绩效水......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所做的劳动中所受的不良因素伤害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因工作所做的劳动中所受的不良因素伤害或职业病伤害,它又被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我国法律规定,员......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
      一、买卖二手房有担保人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


·非法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吗?
      非法侵占属于告诉才处理吗?非法侵占不一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理由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
      撞车逃逸交警怎么处理?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


·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皖电东送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我国的皖电东送工程是我国近年来一项重要的高压交流输电工程,因为工程的线路较长,所以说在整体规划的时候,免不了需要......


·管辖权异议谁来审理和判决的
      管辖权异议谁来审理和判决的办案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审查起诉期间脱逃或者逃避的怎么处理?
      一、审查起诉期间脱逃或者逃避的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应当及时通知侦查机关,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追捕活动。人民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