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辖权异议谁来审理和判决的

管辖权异议谁来审理和判决的办案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诉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当事人就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对于管辖权异议案件,应当改变现在当事人随意提出方式,而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形式审查,即对于管辖规则相对简单、只需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判断异议理由是否成立,以及明显缺乏证据支持的申请可以直接不予受理;而对于那些具有一定的理由或者证据支持,或者是需要通过实体审查确定管辖的,则予以立案受理,编立单独的管辖权异议案号,并将案件移交进行实体处理的同一审判组织,按照法定的审查程序来进行审查处理。由于一些案件的管辖权要以案件的实体法律关系而定,因此认为,管辖权的一审处理还是以进行实体处理的同一审判组织为宜。对管辖有异议的当事人应该在案件的举证或者审理期间提出。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提出,还应该说明提出原因的具体原因和事由。如无法审理时,应该由上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案件的管辖权益,由管辖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私了还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私了是不赔偿,区分两种情况而定:1.如果事前未报警或未向保险公司报案,属于事故后直接自行私了......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2023公司法法条例对公司注册有了哪些规定?
      2018公司法法条例对公司注册有了哪些规定?新规定一:注册公司注册资金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1、二者的相同之处:实缴制与认缴制,是企......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
      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维权(一)有权要求延续合同。只要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即使劳动合同已届期满,劳动都......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样的?对于公司来说如果由于公司出现资金紧缺或者其他什么问题的时候,是比较难再经营下去的,这个时候可能就会面临破产......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以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赚取利润。为......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一、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怎么办?死者死亡之后,继承人开始办理继承。如有继承人对于继承有异议,可以在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二年内......


·一、交通事故致小孩肋骨骨折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小孩肋骨骨折赔偿多少钱?一般在1万元至几万元之间,对于小孩肋骨骨折达到4根以上的,还构成了伤残情况,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后赔偿。因车......


·专利权侵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
      机动车报废的标准是什么机动车在使用一定年限或行使达到一定公里数之后,就会报废,成为报废车辆,这样的机动车就不能再上路了。对机动车报废的标准,......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获得的房屋补贴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