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

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通常在法院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没有其他的特殊情况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这样会对案件审理的连贯性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很有可能会对最终的审理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情况合理的需要进行管辖移送的,需要进行层层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执行。我们国家关于移送管辖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必须是在开庭之前,如果说当时没有发现管辖权方面存在着问题而导致已经结束的庭审,那么这个段时间当中所发生的庭审也是无效的,不能够予以认可,必须对于案件进行移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多判几年
      生活中,行为人因为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程度伤害,最后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情形非常多。但是不管行为人是因为什么构成犯罪,都必须要接......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否会受到限制?
      一、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是否会受到限制?除一方有隐瞒等行为外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一般不会受到限制,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三类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答辩状答辩状答辩人:????????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被答辩人:????????,男,......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一夜之间,租售同权成为了房地产市场上热议的焦点。这个同权其实主要是子女受教育权。......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很多时候在您买卖的时候自己不想经营了就会将货物交给别人,让对方承揽下来,并且签订一份承揽合同,约定一定的时间内完成......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一、定金全部房款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手写吗?
      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手写吗遗嘱人的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自己亲自手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久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


·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致死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
      医保费用控制有哪些合理手段?1.合理引导参保患者的就医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守门人”作用。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是否可以终止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而言,一般终止都是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到期的情况下。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时候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到期,但也终止了。那从法律角度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