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刑期的标准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二)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三)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二、重处规定
  
  奸淫13至14周岁 女孩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在当代社会对于强奸罪在进行量刑处罚的时候,他是根据具体的情节手段是否残忍,是否导致严重的后果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强奸罪的刑期他实际上是有三个幅度的,第1个幅度在三年到10年之间,第2个幅度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第3个幅度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父母的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


·一、签订保密协议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订保密协议可以随时辞职吗?1、不可以,劳动者需要根据法定的程序辞职,但是在保密期内,仍然需要履行保密义务。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聚众斗殴罪最多判多久
      聚众斗殴一直是维护社会治安问题的主要问题之一。聚众斗殴的发生主要是因为个人私人恩怨等一系列不正当原因联合亲朋好友聚众以暴力手段进行的违法犯罪......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


·单位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
      拖欠加班费不给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量刑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或者单位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诉:①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


·一、去世老人财产分割怎么有效?
      一、去世老人财产分割怎么有效?遗产分割必须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对被继承人生前以合法有效遗嘱处分的遗产,则必须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遗产......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
      闯红灯多久有短信通知?闯红灯违章短信通知一般是在13日左右能收到。具体理由如下如下: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自交通......


·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