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

租房子在前经济纠纷之后可以起诉解决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租赁关系的建立,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签订租赁合同是建立租赁关系必需的法律行为,其主要条款必须具备。内容必须完善。但由于有些租赁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签订合同时,对涉及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条款未作明确规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纠纷,还有的为了规避法规,偷漏税费,对租赁行为故意隐瞒,不申请、不报批、不办理租赁审核立契手续,由于没有取得合法租赁的批准手续,以致在发生纠纷时才知道依法办理租赁审核手续的重要。实践中还有一些当事人,由于法律观念淡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甚至故意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租赁纠纷。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有以下的救济途径: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可以私下协商解决,争取纠纷的最快解决方式;第二,找当地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进行协调处理;第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与维权,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事。合同约定不明或合同违法与合同无效时,则按法律、法规、传统惯例,公平原则,大众认可的公序良俗来推定与评判事非与责任后果。方式可以当事人自我协商;也可以申请相应的组织(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调解;还可以在前两项无效或无力解决时向法院提诉讼由法院裁定判决。综合上面所说的,租房子产生的经济纠纷一般最好的方式就是私下进行解决 ,这不仅会更快从而自己的目的也会很快达到,但如果在双方处理不好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帮助自己,但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确定法院会进行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大家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大家首先想到的
      您在平时的生活里面偶尔会碰到交通事故,在此时您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知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出具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接下来就可以求偿了。有的时候也会遇......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玩忽职守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玩忽职守罪是职务犯罪的一种,属于渎职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属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的,但职务犯罪的罪名是比较多的,不止玩忽职......


·劳动合同法扣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工资是用人单位给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无特殊原因,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扣工资,那么哪些情况下用人......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怎样赔偿?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怎样赔偿?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一、三级戊等医疗事故怎样赔偿?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保险的种类与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一部分具有忧患意识的家庭就为自身加购了家庭财产保险,为家庭财产加上了一份安全的......


·分开多长时间自动离婚?
      分开多长时间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


·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工资的,一般是按月进行支付,因此员工获得的工资也可以称为月工资,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现实中,我们却发现有的时候单位支付的......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来说,一般孩子对于双方来说是最重要的。像夫妻离婚因为孩子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您可能都见都过。其中,对孩子的矛盾的关键问题就是孩......


·表情包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情包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情包以其丰富的表意性和超强的趣味性被亿万网民推崇,已形成一种独特的网络流行文化。其中,以公众人物或热点人物......


·认定工伤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就一律可以认定构成工伤。此时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进行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那么此时......


·广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管理
      广西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管理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