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干扰证人作证罪的条件是什么?

干扰证人作证罪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碍作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妨害作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立法机关也有所认识,认为对于妨害作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主观方面为故意。本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需要指出:1、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妨害作证的行为,就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且既遂。2、妨害作证罪既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以后的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3、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也可以发生在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中。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三百零八条,对证人进行恶意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零九条,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干扰他人作证的行为是严重影响案情的处理,对犯罪人员有维护的嫌疑,干扰人行为恶劣的会受到处罚。这是法律的严谨性也是公正性,法律是衡量正义和邪恶的一杆秤,我们都需要在相应的环境中作以遵纪守法的公民。干扰作证行为也严重伤害案件受害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
      一、租店面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交通重大事故标准是如何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造成10人以上15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7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7000万......


·保护童工的措施法规有哪些?
      保护童工的措施法规有哪些?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


·故意堵路算寻滋事吗
      视情况而定。故意堵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①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


·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
      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一、公证遗嘱需要继承人签字吗遗嘱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签字,只要遗嘱公证生效房屋过户不需要其他人签字。建设部和司法......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
      哪些情况下监护人的资格可以撤销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监护人存在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广州市工伤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再婚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平均分配
      再婚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怎样的平均分配,再婚离婚财产分配的原则是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一样的,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共同......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办
      遇到恶意抢注商标应该怎么处理:首先,将纠纷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毕竟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而一般商家无力应对这样的问题,请律师助自己维护合......


·减刑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减刑的新规定有哪些  (一)减刑的幅度  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


·专利权产生的专利费属于遗产吗?
      一、专利权产生的专利费属于遗产吗?专利权中权利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这种的继承方式是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