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一、制毒犯罪中止刑法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制毒犯罪中止比照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量刑从轻、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条 【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综合上面所说的,制毒就是属于违反了我国的刑法,但如果制毒过程中而进行中止且也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那么就会减轻当事人的罪行,所以,在犯了错之后就一定要及时的认错,这样不仅可以得到他人的原谅,从而也不会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查起诉阶段时限一般是多久的时间?
      一、审查起诉阶段时限一般是多久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一、集体土地征收中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怎么给?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是一个集合范......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不办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有哪些?原因有多种;土地有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欠缴土地租金、房产证与土地证的权利人不是同一权利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司法标准的方法有哪些
      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计算机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的飞速发展也带来计算机软件的快速增加。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时间长,所需要的花入大量的精力投入。因此,......


·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否可以减刑
      一、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否可以减刑?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也是可以减刑的,但只能由终身监禁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就没有假释的机会了,"终......


·不服工伤认定复议时间是多久
      《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了认定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必须要在60日之内作出认定结果,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给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申请人。而此时单位......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哪些主要类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实就是一堆钱和一些有企业价值提升能力的人的集合体。是一种专门成立的、有特定投资目的和用途的资本。之所以叫私募,因为它通过私......


·大连醉驾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大连醉驾处罚的规定是什么?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


·企业注销前需处理好债权债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现代社会,企业要想成立的话,需要具备法定条件,注销的话也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比如说注销之前需要处理好相关的债权债务,那么企业注销前需处理好......


·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呢?
      现代夫妻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另一方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腿骨工伤申请赔偿的流程?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增长,不少劳动者因为工作而让自己劳累,甚至有些劳动者因为在工作场地专心工作而让自己身体受伤的。腿骨工伤,这个问题在我们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