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
  
  一、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指甲断了算工伤吗
  
  根据描述是无法达到十级伤残的标准,是无伤残等级的,但是因为没有看到具体伤情,还是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按照鉴定报告,要求相关的工伤伤害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用人单位应提起劳动鉴定申请,如没有提交的劳动者可在一年内,提出相关的劳动鉴定,对自身的实际伤害进行鉴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偷税漏税严重拘役多久?
      偷税漏税严重拘役多久?偷税漏税严重拘役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1、偷税罪偷税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有纳税的义务,而采取种种手......


·交通事故出现有偿代驾 案例如何处理?
      酒后不能驾车,这是个常识,相信您都非常熟悉。但是在酒文化发达的中国,聚会、谈生意等都离不开餐桌,自然也就离不开酒,于是,代驾这一职业就应运而......


·增加注册资本情况说明模板怎么写?
      增加注册资本情况说明模板怎么写?1、变更前后基本情况贵××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
      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一、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否合法?只有离婚协议没有离婚证是合法,诉讼离婚过程当中就没有离婚证,但是有离婚......


·什么是同居关系?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港、澳、台及外商投资企业在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摘要  一、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共同财产吗?不是,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在家庭中,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换言之,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
      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什么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协议模板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关于赔偿款事宜的规定;赔偿金的协议金额以及支付日期;违约......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如何进行合同管理一、什么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