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剩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剩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一、剩一本结婚证能离婚吗
  
  夫妻如果仅仅只有一本结婚证,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不过,最终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还要看是否符合我国规定的离婚条件。
  
  法规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二、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
  
  (一)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处理,可以到人民法院,如果已经补办了结婚登记,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同居时间在1994年2月4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如果愿意也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之后,如果双方对离婚各项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民政局可以查到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下来民政局盖章,然后到人民法院。
  
  (三)如果结婚已经很多年,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婚姻登记机关不出具证明
  
  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如果另一方将结婚证藏匿
  
  这种情况,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婚后,可能出现结婚证不慎丢失或者损毁的情况,此时就只剩下一本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的人认为,只有夫妻双方都提供了结婚证,才能办理离婚手续。但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均是为了证明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而只有一本结婚证,只要能证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


·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吗 怎么报
      一、通事故医疗费报销吗交通事故医疗费报销使用医保可以报销,只要是医保范围内的用药。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


·一、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结婚后共同还房贷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婚后还的房贷和房贷对应的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
      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房地产购入土地使用权就如何记账?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


·法律规定离婚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才能达到相应的目的。而其中对于离婚的条件,可能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那么法律规定离婚......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一、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


·借条期限还没到就叫我还钱可以不用理会吗?
      借条期限还没到就叫我还钱可以不用理会吗?借条没有到期是可以不用理会他人讨要债务的,只要到期之前还了这笔借款,从而就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如果有......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
      拖欠工资的借条有无法律效力?拖欠工资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写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包括有哪些?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包括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建筑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承包工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有的时候我们可以听到单项工程的承包,这是需要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