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事实婚姻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事实婚姻的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近几年中也是会有许多情侣会选择在婚前进行同居,当双方是在1994年之前的同居关系同时符合事实婚姻的标准后也是会被认定是事实婚姻的,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的收入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如果双方发生了分手等情况后也是可以将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和预防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生活中需要很多场合都需要缔结合同,但不是每个人都熟知法律,因此可能会导致各种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是合同......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对被裁掉的员工依法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这个经济性裁员的补偿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劳动......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
      一、在我国规定回迁房几年下房证?回迁房拿房产证一般比普通商品房时间长些,1-3年之内都是属于正常现象。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


·认罪认罚书是什么意思?包含哪些内容?
      认罪认罚书是什么意思?笼统的说,就是犯罪者、或者被告者供认自己的犯罪过程,对于指控方没有异议,并且在双方经过法院结案同意的处罚量刑过程。在这一......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一、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可以的,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


·2023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为了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农村规划,国家会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使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土地补偿......


·监护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我国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其设立了监护人。而不管是作为法定监护人还是指定监护人,一旦具有了监护人的身份,则......


·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办 ?
      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办?一、对遗嘱有异议怎么办如果不认可遗嘱的内容,协商解决或提起诉讼。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赠与合同的终止得基于以下几种事由: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


·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
      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一、厂区内被车撞算不算工伤?厂内机动车导致的伤害,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