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辞退员工薪资结算时间是怎样的?

辞退员工薪资结算时间是怎样的?辞退员工薪资结算时间是应当在劳动者被辞退,离开用人单位之前来结算清楚,即使是当时不能够立刻结算的话,也应当在三日之内完成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现行的核心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下条款: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该条款仍未明确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中的“工资”包含哪些内容,问题由此诞生。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于经济补偿的月工资下了定义: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看完前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的是如下结论:经济补偿是按应得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计算。至于应得工资是不是实发工资,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二、补偿金中“一个月工资”是指应发的“平均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指出:“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因此计算经济补偿金中的“一个月工资”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个人的收入可能会因为出勤率、绩效考核等很多因素影响到实际的收入水平,因此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考虑的是一个平均水平。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也指出:“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此外,这里的月工资应当是指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数”。工资也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等等。辞退员工之后,对于员工合法应当获得的一些工资的话,还是需要正常的进行发放的,这个发放必须要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之前就完成,所以财务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完成这方面的交接,对于相关的工资来进行核算,积极的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吗?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工伤鉴定有做假可能吗?
      在工作中经常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拿到工伤认定书进行工伤鉴定,要求企业进行工伤赔偿。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有没有造假可能,会不会承......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有着对质量的严苛追求。也就是因为此,建筑行业才会健康发展。但是该行业也会存在一......


·强制执行会牵着到家人吗
      一般情况强制执行仅针对被执行人个人,不会涉及到家人,但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被执行人向家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第二是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


·劳动关系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人员在用人单位入职前会签订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产生的效应,就是劳动人员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双方就劳动形成的一种关系,......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并购的方法有哪些内容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大企业并购小企业的情况经常存在,但是公司的并购并非没有选择的,公司要根据自己发展和业务的需要,......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一、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


·工伤停工留薪待遇工资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什么特征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


·破产法清算中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能办理破产吗?
      破产法清算中注册资本没有到位能办理破产吗?不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