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计算工资加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一、计算工资加班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例如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注意:现在法定节假日有11天。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83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83×200%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83天和166.6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300%×8小时=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200%×16小时=143.36元。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可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一般工作时间是一天八小时,一周五天,其他的工作时间都是加班。加班按照规定来说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但是这个是如果没有人进行起诉,那么仲裁委员会也不会来找你,但是如果有人进行起诉的情况下,那么就得支付加班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
      辞退员工是否立马结算工资?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


·婚姻法婚外情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法婚外情算重婚罪吗?婚外情是属于违反婚姻法中夫妻相互忠诚的违法行为,而重婚罪是属于犯罪的行为,如果只是婚外情没有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


·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公司合并员工有赔偿吗?公司合并,一般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要看是否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内容,比如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如果没......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
      交通致死肇事起诉流程一、调解:当事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声明生效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的债务离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应属于其个人债务。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举债务问题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
      民事诉讼怎么判决?有哪些流程一、进行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
      广义中工程质量的概念是指什么?对于任何一具有专业性的术语而言,都是由狭义与广义之分的,工程质量最为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名词,自然也有次区分。通常......


·结婚就离婚会不会分割财产?
      结婚就离婚会不会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一般情况下,夫妻个人财产归属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视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身份证过期补办流程主要是什么
      身份证过期补办流程主要是什么?1、申请人本人持材料向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2、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


·财产侵权的答辩状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侵权纠纷当中的被告方肯定会在适当的时机向庭审的工作人员提交自己的答辩状的,口头答辩或者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答辩状其实都是给于被告方向法庭的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