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一、 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目前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平安银行新一贷贷款。
  
  贷款种类二:房屋抵押贷款
  
  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最高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
  
  贷款种类三: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相信,目前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贷款种类四:个人户贷款
  
  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贷款种类五:房屋按揭贷款
  
  目前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二、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关于银行贷款的利息问题,由于我国各个商业银行的规定不一样,并且在不同的时期利率水平也是不同的。因此,我们仅以2012年7月7日起执行目前最新贷款基准利率为例:六个月(含)5.60%、一年(含)6.00%、一至三年(含)6.15%、三至五年(含)6.40%、五年以上6.55%。备注:基准利率由央行规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此为基准上下浮动。
  
  当前,银行竞争非常激烈,各自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市场份额,都会按照国家规定贷款利率范围进行贷款利率的调整。因此,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时,要做到“货比三家”,择低利率银行去贷款。以上就是对银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银行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问题的解答。要是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无过错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无过错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区别(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周期不同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而......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武汉公司注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先到你工商注册所在的工商部门备案,登报,你带股东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公章到......


·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
      工伤企业承担哪些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


·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为了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就需要在双方之间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依法保障双方的......


·交通事故索赔的技巧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很多当事人沉浸在伤病的痛苦中无法自拔,还有一些被害人家属对肇事司机充满怨恨,非打即骂,根本就没想过解决问题,只是在扩大矛盾......


·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
      ?一、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
      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一、供销合同违约金计算?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


·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部分有效吗?
      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以部分有效吗?公证遗嘱只写部分财产是可以,公证遗嘱没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割。凡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合法权......


·潍坊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规定是什么
      潍坊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潍坊市作为山东省的一座历史名城,当地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是可以作为经济可持续性发展项目之一的,同时,潍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