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

岗位调整辞退员工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为裁员工,花式出招,以调整工作岗位为由辞退员工,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及时合法裁员,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劳动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一、什么是劳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有什么内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产品专利侵权怎样处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
      如何评估公司注册资本大小?公司注册资本的大小可以直接到工商局去查询,查企业的基本注册信息可以到企业注册的工商局去查,如果在省局注册的,可以到省......


·孩子的监护人要怎么确定
      孩子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他们,法律中规定需要设立监护人来保护其合法的权益。那具体来说,孩子的监护人应该要怎么确定的才好呢?相信......


·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
      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什么?刑事伪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


·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
      住宅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意思?1、住宅土地使用证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也称土地使用证,是由国土资源部门发放的证明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一般发证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时限有多久
      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时限有多久一,安全生产事故认定时限有多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


·工程质量有争议质量保证金如何认定?
      工程质量有争议质量保证金如何认定?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很多建筑工程事业也被带动了起来,那么如果当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这时候......


·售楼书的内容一般都包括哪些
      在具体了解楼盘情况的时候,不仅会看到开发商打出的广告,同时销售人员实际介绍商品房情况的时候,可能会拿出售楼书给购房者阅读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售......


·未成年人怎么样免于刑事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免除处罚或不认为是犯罪:首先,已满1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