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

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上班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正确的做法是依照用人单位规定,提前一段时间提交书面辞呈,约定离职时间,之后跟公司后续接替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决定,劳动者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书面通知送达了,那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条所述的情形之一,劳动者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不合法的。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劳动者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有移交人接收人亲笔签字的交接清单,这些都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劳动者依法办理了交接手续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正式书面通知,可以视为无需劳动者交接。二、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如果拒不出具,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的话,都是完全可以的。这是属于双方当事人的一种自由的行为,但是自由的话也是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的,比如说对于劳动者来说的话,需要提前30天就递交书面的辞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
      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一、商品房购买者要怎么维权当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应当明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救济,以保护自......


·一、入职之后第二天走可以吗
      一、入职之后第二天走可以吗一般公司都会有一个试岗期限,大概三天到7天。有的公司规定工作不满一周主动离职的职员不发工资,如果试岗通过,试岗期算......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公司对年薪合同毁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吗?公司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从而需要给予相应的违约金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
      想离婚男方拖着不离婚该怎么办先通过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离......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的分类(一)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顾名思义,这是以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量子基......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


·交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当前国内经济发展速度非常快,大部分家庭都已经拥有属于自己的车辆,这使得交通的压力非常巨大,再加上部分人的交通意识淡薄,这就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个体户偷税漏税是怎样认定的?
      个体户偷税漏税是怎样认定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所谓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现在在中国
      现在在中国,单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已经不是个例了,从而导致员工十分的没有保障,所以就出现了很多社会上代办社保劳动合同的一些现象,那么代办......


·缺席判决是什么?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我们在日常的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经常听到缺席判决这个词。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有当事人双方即原告和被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