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保险诈骗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保险诈骗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2、客观要件: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下述五种情形:(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二、哪些人可以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被告人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属特殊主体。就其单独犯罪形态而言,只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才能构成保险诈骗罪;就其共同犯罪形态而言,只有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为保险诈骗行为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其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才能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上述是《刑法》对保险诈骗罪的主体及共犯构成要件的严格界定,如果行为人既不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也不是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不具有保险诈骗犯罪的主体资格和构成共犯的主体资格,故不构成保险诈骗罪。事实上,根据《刑法》总则规定的共同犯罪的一般原理,我们不仅自然能够得出“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为保险诈骗行为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其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应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的结论,而且当然也能得出:除此而外,其他明知保险诈骗行为人意欲进行保险诈骗而为其提供其他条件或帮助的人,同样也能够成立保险诈骗罪的帮助犯。在保险诈骗案件中,最常见的属机动车交通事故而引起的骗取保险金的情形,因为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事故的多发,也进而造成了保险诈骗案件的多发。主要表现在车辆财产保险中,故意编造虚构、故意伪造、故意制造汽车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约定责任担当?
      建筑工程质量约定责任担当?不少地区需要适应经济的变化,就在当地加以加建楼房,不少建设工程就是因这样一个前提所新盖的。建筑工程质量约定,不符合......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走司法程序多久赔偿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间。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


·天津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说到劳动法,其中最让您关注的除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之外,还有应该就是对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了,其实劳动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它的书写是有一定的法律规范......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
      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开发商破产清算业主怎么办(一)、开发商篇1、开发商破产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如果你是刚交完首付,但还没来得及办理按揭......


·一、丈夫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孩子合法吗?
      一、丈夫的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孩子合法吗?合法,但要符合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如何获取质押权的优先受偿权?
      如何获取质押权的优先受偿权?一、质权优先受偿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得以实现:1、是质权的实行;2、是质物的预先变价。由于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本身......


·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吗?
      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吗?目前协议离婚需要预登记,但是在明年初《民法典》实施之后就需要了,具体的预登记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吗?
      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吗?聚众斗殴可以判缓吗??缓刑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


·离婚过错赔偿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这都是人生当中的大事,因此也才会一再的强调要考虑清楚。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话,则无过错方是可以同......


·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可以吗?
      一、同时作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可以吗?可以,但前提是数罪。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可以针对数罪并罚问题,即一人犯数罪,可以针对其中一种做无罪辩护,......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