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土地子女分割继承吗

农村土地子女分割继承吗不可以,承包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承包的村民只是在承包期限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当然也就不是遗产,不能用于继承。承包地确权后,如果原主要承包人死亡,子女户口还在本村、而且是家庭共同承包人,可以要求继续耕种到承包期满,如果不是以上情况,子女不能要求“继承”。1,农村的土地属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不能继承,如果在承包期内,父母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和使用(当然可以在各继承人之间合理划分),直到下次村里进行再次分配,那就没有你父母的份额了。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3,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4,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这类土地在承包期内,相关的家庭内的子女、配偶都可以进行相应的使用。当事人应积极的协商进行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办理,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类土地属于集体经济,不可以随意进行相应的出卖和转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虽然现在开车的人非常多,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车主都是有钱人。导致
      虽然现在开车的人非常多,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车主都是有钱人。导致在发生车祸的时候没有钱赔偿,这种事在社会中已发生了不少,那么车祸对方没钱赔怎么办......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


·探视权包括哪些人是怎么规定的?
      探视权包括哪些人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该法条把探望权的主体仅限于......


·有轮流抚养法律规定吗?
      在我国的民事纠纷中,婚姻纠纷是其中一个重点,夫妻双方缘分已尽,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都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有孩子轮流抚养法......


·一、婚姻法中离婚赔偿算债务吗?
      一、婚姻法中离婚赔偿算债务吗?离婚赔偿不算共同债务,用于侵权赔偿的部分,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种过错赔偿责任所产生的债务,这与一方的人身......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
      企业倒闭跑路会怎么样一、企业倒闭跑路后员工工资未支付的法律后果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


·村委会有权决定如何发放征地补偿款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占用,其中老百姓最关注的就是补偿款的发放。对于宅基地的安置和承包土地的安置,安置方式和安置......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更改孩子抚养权?
      更改抚养权其实也就是对抚养权进行变更。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之后,之后也是有机会对抚养权做出变更的,不过是否能变更成功,......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一、社区拆除违建通知是怎样的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你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章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
      雇凶杀人构成犯罪既遂么?已经构成了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


·未婚先育孩子抚养权归谁?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