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子在女儿名下算遗产吗?

房子在女儿名下算遗产吗?房子过户到子女名下,住房产权属于子女合法所有,该住房和父母没有关系了,可以作为房产证登记的子女遗产,如果子女去世,可以办理继承手续。《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内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二、继承权的权利主体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三、继承权的权利实现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当公民死亡后其亲属也是可以继承死者生前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也是需要先确定继承人的主体,继承人的主体可以通过法律规定或者是有效的遗嘱进行指定,同时被继承人可以作为继承的遗产也是包括了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所得以及房产以及牲畜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网贷逾期怎么办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网贷在我们这个科技高速发展,信息化不断完善的社会中已经悄无声息的走入了许多人的身边。带是由于利息高,相对门槛低,造成了许多人对网贷的上瘾,不......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
      法院受理上海民事诉讼费用标准?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按争议财产的价值和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其具体收费标准是:1、不满1千元的每件......


·法律关于撤诉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关于撤诉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在起诉过程中,经常可能会遇到上诉人与受诉人因为达成了某种和解,而出现上诉人撤诉的情况,是满足相应的法律规定,......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带走孩子是不是违法的
      夫妻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如果双方能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的话,抚养权就可以通过夫妻的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进行诉讼法......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农民工欠薪无劳动合同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


·不发工资辞职信怎么写
      1.标题写上“辞职申请”,而且标题字号需要比正文大。2.左上角写上层领导人的姓名和职务;正文第一段说明自己辞职的原因,分为两部分:个人原因和公司......


·非法集资证明的相关证据包括哪些?
      您都知道的是非法集资行为,他有可能会构成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相关犯罪的。但是同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说要构成犯罪的话,必须是有充足的证......


·深圳社保缴费比例
      对于劳动者在求职就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应该就是用人单位的薪资福利了。而社保就是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当......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
      店面生意好房东违约怎么办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