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益处①、有限合伙企业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②、享受税收优惠。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务和《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纳所得税,而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③、分配机制灵活。有限合伙的收益或利润分配完全由合伙人之间自由约定,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④、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纳入更多的投资者,对投资者之间进行互补作用,能够聚集更多人为企业运营出谋划策。⑤、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独有优势,就是负无线责任,使得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我国创业投资企业选择有限合伙而不选择公司形式,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优惠,由合伙人自己缴税,避免双重税赋。但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也会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合伙人诚信无法保证,责任难以追回。合作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协议前的约束,后期很难进行监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老板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一、老板不给加班费怎么办?1、这样的做法是违法的;2、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规定店面出租违约怎么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


·环保行政拘留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期限的?
      环保行政拘留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期限的?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2023年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
      子公司法人如何变更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


·一、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什么?交通事故最新伤残赔偿是根据不同的生产等级的状况来进行一个具体的赔偿,一般情况下它都是由一个相关的伤残赔偿的等......


·高空坠物车辆受损应该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每年其实都有不少因为高空坠物导致车辆受损而引起的民事纠纷,而且有绝大多数的高空坠物完全都是人为操作的。这些人连最起码的拒绝高空抛物都做不到,......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
      二手房更名费都有什么手续费1、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什么?试用期造成损失辞退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补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


·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为何时?
      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为何时?由于即使有些工程缺陷在验收时,或由于设备,或由于工程师的能力有限问题,是无法检验出来的,故而为了使工程的质......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怎么办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夺的焦点,因此在这方面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那要是夫妻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的话,此时应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