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村委会拍卖土地使用权合法吗?

村委会拍卖土地使用权合法吗?《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限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借于非乡下建设乡村土地虽然隶属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并征得村集体认可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越过法律限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1、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对外发包,但不能买卖用于非农业建设。2、我国对土地用途作了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定土地用途,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也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集体土地。3、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百等方式承包。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哪些1、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度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知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道政府批准。3、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4、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版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权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综上所述,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规定为犯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德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最近几年,常德市城市建设步伐很快,这期间不少农村土地都被政府征用了。当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等因素制订了征......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保险赔偿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在互联网、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上看到许多关于交通事故的新闻,有些交通事故甚至导致多人受伤乃至死亡,给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提示付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提出请求,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


·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  这是最为普遍,也是大部分银行长期推荐的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


·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对于每个行业来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作为煤矿这样一个特殊的高风险地下作业的行业来说,发生的机率相对更大。那么作为受伤人员,在受伤发生后应......


·司法鉴定工伤要多少钱?
      有一些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要求公司进行补偿的时候可能与公司达不成一致,最终引发了诉讼。在诉讼的过程中,要通过司法鉴定工伤等级,这个鉴定结果......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
      一、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吗?在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义务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因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
      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怎么办?离婚女方躲避不接传票在明确女方确实能够收到传票的情况之下,可以视为送达。当然也可以开局下落不明证明,然后申请公告送......


·拘役请假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当中规定拘役的时间一般最多是六个月,就比如说生活当中单纯的醉酒驾车就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的。可能有极个别人也听说过在判处拘役的期间,虽......


·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


·子公司是否可以自定工资
      不可以,母公司可以控制子公司的工资总额,因为总公司是投资方,母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来控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来实施子公司的战略。子公司拥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