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更改抚养权怎么写?

离婚协议更改抚养权怎么写?
  
  一、离婚协议更改抚养权怎么写?
  
  更改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女儿__自 年 月日起由女方__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其间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
  
  2、被抚养人的抚养费及支付方式
  
  (1)男方__ 则每年支付抚养费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
  
  (2)男方应于每年的12 月1-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汇至女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3、探视权
  
  (1)男方对孩子_____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方式,没有抚养的一方每个月可以探望一次。
  
  (3)探望之前,必须先经与女方电话联系。探望期间,要保证孩子的安全及身心健康、愉快。
  
  4、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交派出所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手续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如果之后要对孩子抚养权做出变更,可以再签订一份协议,主要将抚养权变更的原因、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探视孩子时间地点等写清楚。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一方出现不利于抚养情况,当事人就可以提出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如果在生活中,你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你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太清楚行政处罚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


·无效婚姻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一旦决定离婚,对子女的抚养权就应作出处理。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抚养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走诉讼流程,由法院作出......


·拼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拼装车辆发生交通事
      拼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拼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除受害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外,肇事方都将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由于拼装车辆的不合......


·三人持刀伤人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三人持刀伤人致轻微伤怎么处罚?三人持刀伤人致轻微伤一般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


·农民工辞职所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现代城镇化不断的加快,很多农民工都不愿意呆在山沟沟当永远的农民。因此就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到城市中进行打拼。应该可以说中国的快速发展是农民工们......


·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系着男女的人身关系。而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规定来办理手续,否则的话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那对于当事人来讲办理结婚要注意......


·合同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合同纠纷诉讼状中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得持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该函的证据,如快递单或对方书面确认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等于伤残等级(三级即为0.8)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是怎样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辩护词需要对储存的是否是危险物质进行说明辩护,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指在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