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欠钱不还会被判刑吗?不会欠钱不还,是经济纠纷,无论是金融机构的各类贷款,还是民间借贷,均属于民事范畴,只需要承担民事偿还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但是,信用卡除外,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三、欠钱不还必须找律师才能起诉吗?不找律师可以起诉,委托律师并非必要的起诉要件。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其实,欠钱不还的解决方法不会是千篇一律的,当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债权人通过自己的方法要不到钱的情况下,起诉是最后可以选择的方式。无论如何,债权人都千万不要因为债务人躲着不见就不积极想办法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把别人车刮了有误工费的赔偿吗?
      把别人车刮了有误工费的赔偿吗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


·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时间是多久?
      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时间是多久?一、公示催告程序公告时间是多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


·行贿罪是否判处罚金 行贿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其实除了会给予主刑的处罚外,同时还会给予行为人附加刑的处罚,在附加刑当中比较常见的其实也就是罚金和没收财产了。我......


·货车误工费的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货车误工费的有哪些具体的要求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
      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一、哪些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的范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2、非法刺探他人财产......


·被别人打成轻伤怎么处理
      被别人打成轻伤怎么处理一、被别人打成轻伤怎么处理?打成轻伤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打架斗殴造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


·养鸡场征收如何补偿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鸡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标的哪些特殊标的?
      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标的哪些特殊标的?一、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的标的哪些特殊标的?1、执行唯一住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


·在我国打架24小时调解不成就拘留吗
      打架并不是就特定了是属于民事纠纷或者刑事案件的,已经直接把人打死的情况下就算愿意接受调解,公诉方也会依法提起诉讼的,但是一般情况下的小打小闹......


·无抚养权方带走孩子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严格的来说,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品,任凭父母的意志随意处置的。就比如有些人在离婚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在探视孩子的时候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