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一、不交物业费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但需要在物业费缴纳清楚后再进行买卖,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会有3种后果:
  
  1、违约风险,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诉讼风险,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将承担败诉风险;
  
  3、服务下降风险,会导致物业服务下降,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合同标的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即该二手房的约定价格)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
  
  卖二手房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拥有了房子的产权,房子不存在着拖欠贷款,拖欠物业费,产权不清晰等相关问题,物业公司没有随便扣押房子产权的权利,所以,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不是不能卖房,但是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
      一、律师能调取劳动合同吗?可以啊,处理集体劳动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第51-56条,及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规定》。处理合同纠......


·医保断交三个月的影响和补交
      医保断交三个月的影响和补交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计提工资福利费的分录怎么做?
      是不是有很多人不懂计提工资福利费的分录怎么做?我们可以来看看这个问题。如何计提工资福利费是很简单的,而涉及到分录的时候,就要先查阅资料和相关......


·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司法解释是什么
      工伤认定虽然对于员工来说是维权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步,但是不及时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对于员工来说,恐怕再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就......


·新婚姻法 财产公证的性质是什么
      新婚姻法财产公证的性质是什么即使是夫妻,在谈感情的过程中仍旧有外界因素在影响,夫妻共同财产您关注的问题之一,有些夫妻为了避免婚后产生财产纠纷......


·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保护期是多少年?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
      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一、怎么对机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的话,双方都是抚养权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


·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吗
      一、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律师吗?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流程较为简单,不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不过法律并没有禁止工伤认定委托律师办理,因此可以委托律师。不过......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办法有哪些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办法有哪些在具体消费过程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随时都有被侵害的可能,因此我国才会不断的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具体而言......


·增加股东需要多久才能办理成功
      增加股东需要3到5个工作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