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我们提醒您: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
  
    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
  
    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7、土地补偿知情权
  
    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8、调查结果核准权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9、补偿方案听证权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有权阻止施工;
  
    14、恢复耕种权
  
    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5、违法举报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16、享受社保权
  
    征收农民土地的应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农村家庭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1、宅基地我是否有权参与分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


·解除劳动关系分为辞职辞退两种吗?
      解除劳动关系不只分为辞职和辞退两种,还有开除、裁员等形式。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代位继承能继承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能继承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


·法律规定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辞退10年以上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 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
      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我国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随着时代的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型的经营模式。尽管说现如今合资办企业是您选择的比较多......


·新司法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是怎样的
      一、新司法对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民事撤诉后再起诉条件是什么
      民事撤诉后再起诉条件是什么撤诉之后再起诉,只要是在时效范围之内,都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只要是在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不超过诉讼时效就能够提起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有哪些?
      当我们遭遇到交通事故以后进行索要赔偿的时候,会有一个双方进行调节的时候,那么这个交通事故双方调节的时间为什么时候?调解结果又是什么样的?接下来......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虽然离婚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但是,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是享有离婚权的。如果一对夫妻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这对夫妻可以选择离婚,但是......


·减刑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条件的话,那此时就是可以获得减刑机会的。虽然每次减刑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但确实可以对罪犯进行多次减刑的。而减刑除了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