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几种

一、共有财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几种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采取各共有人间协商确定的方式。协商的内容,由共有人自由决定,当然须得共有人全体的同意。当无法达成协议时,共有人可提请法院进行裁判分割。裁判分割应遵循本条关于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者折价赔偿的原则规定:(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物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以对共有物进行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物无法进行实物分割,例如,甲乙共有一头牛或者一辆汽车,实物分割将减损物的使用价值或者改变物的特定用途时,应当将共有物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还有一种情形,也适用变价分割的方式,即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这时也可采取将共有物出卖,分割价金的方式。(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即所谓瑕疵担保责任,包括权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前者指共有人应担保第三人就其他共有人分得之物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后者指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应担保其分得部分于分割前未隐含瑕疵。这是为了防止共有物分割后,共有人发现权利或者利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发生。此种瑕疵担保责任,应同于合同法中出卖人对买受人所负的瑕疵担保责任。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1、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的财产,以及隐匿的赃款、赃物当成共有财产分割。分割房屋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分割共有财产应充分贯彻平等协商、和睦团结的精神。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人就共有财产的分割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多数共有人和持有半数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决定。3、分割共有财产,应遵守合同的规定,如果共有人之间事先订立合同,明确规定了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则各共有人应依合同的规定分割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常见于同居情侣或者夫妻之间。不过,由于情侣共同生活在一起,仅仅认定为同居关系,而无法按照夫妻关系处理。因此,在对同居情侣之间的共有财产做出分割的时候,往往就对夫妻间共有财产的分割不同。法律更多的是保护合法婚姻这种稳定的两性关系,对待同居关系是不予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
      征地补偿款怎么分配?一、遇到村委会非法截留怎么维权村委会非法截留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公安机关......


·域名交易流程具体包括哪些?
      域名交易流程具体包括哪些?域名交易分成三种交易方式:域名经济服务,域名中介服务和淘域名自助交易,当一个域名给他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并且当他人......


·容留他人吸毒判拘役一般几个月?
      容留他人吸毒判拘役一般几个月?一、容留他人吸毒判拘役一般几个月?容留他人吸毒的违法者若是被判拘役那么一般会被拘役一到六一个月。《刑法》......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
      有按揭的婚后共同房产如何分割?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


·《公司法》罢免董事长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法》罢免董事长程序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各类公司的权力运行、管理架构、决策程序、经营机制等方面......


·诽谤罪如何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诽谤罪就是恶意造别人的谣,并且引起严重后果,诽谤罪是构成犯罪的,如果有人诽谤你,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至法院都要付诉讼费,那么你知道诽......


·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租赁适用吗不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先抵押后租赁适用吗不适用。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  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只能按照非法同居进行处理。男女双方被......


·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遭遇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或者由家属自行完成。按照规定,劳动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该在60天内出具认定结果。如果对......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


·买房时下成了很多人都要考虑的问题
      买房时下成了很多人都要考虑的问题,其实在买房时一般都可能遇到先交定金,再签合同的情况,很多人在在交了定金后,可能要看到了好的,就想退房。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