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转让商标权交什么税

企业转让商标权交什么税
  
  一、企业转让商标权交什么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该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五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纳税人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商标权取得的收入除了缴纳5%的营业税以外还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转让商标权的途径有哪些
  
  1、合同转让
  
  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
  
  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三、申请转让商标权程序
  
  (1)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2)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3)所需时间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4)公告领证
  
  通过代理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并由代理人向转让商标受让人发送《商标注册证》。
  
  直接办理注册转让的申请: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到商标局领证,同时还应携带:
  
  (一)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的介绍信;
  
  (二)受让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应加盖当地工商部门的章戳;
  
  (四)领取《转让注册通知书》;
  
  (五)受让人名义变更的需附送工作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品牌词抢注为商标的目的是什么
      一、品牌词抢注为商标的目的是什么抢注商标的目的大致有两种:一是纯粹为获利。绝大多数抢注商标的人,目的就是商标注册成功后转卖营利。二......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具体情况。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决定。在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议在疫......


·b2酒驾扣12分该如何处理
      B2以上的驾驶证因为酒驾以后被扣12分的会降级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危险犯吗?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在广西贩毒500多克会被判死刑吗?
      在广西贩毒500多克会被判死刑吗?一、在广西贩毒500多克会被判死刑吗?根据毒品的类型不同,并不一定判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


·1、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
      1、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有名合同之一,要受合同法的约束,《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一、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


·离婚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


·婚后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一般情况下,男女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往往都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取得的财产,那么多数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过对于很多......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之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