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子女怎样继承父亲的债权?

子女怎样继承父亲的债权?债权人死亡后,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要求其为一定行为。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债权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债权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织部分,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 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续享有。二、遗产的继承范围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遗产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债权的认定和处理上,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债务形成原因来办理,如果涉及到债权本身就不合法的,那么是不可以提出继承的,相关情况法律上还需要追究相关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拐卖妇女儿童罪概念和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1、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2、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拆迁纠纷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征地补偿标准在每个省份都有,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补偿......


·在我国合同债权债务指什么?
      在我国合同债权债务指什么?经济社会当中,投资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往来非常密切。彼此之间的经济活动也是非常的频繁。而其中最为频繁的一种活动就是......


·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
      一、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由有异议的一方提出,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


·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是离不开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制约的。在日常
      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是离不开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制约的。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行业都有着不同的法规来进行约束。就拿建筑行业来说,建筑工程在修......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一、职工发生工伤如何进行申报(一)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


·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什么意思
      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什么意思注册资本,简单地说,就是在企业成立时,向工商保证投入的钱。实收资本,就是股东实际投资的钱。一般情况下,营......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时候,就容易面临破产的风险,破产必不可少的就是清算。但是什么情况破产清算在破产法中是有严格的规......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
      在我们找工作的过程中,一旦被公司录用,就会与我们的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当我们想要解除这份劳动合同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办法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为......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一、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要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谁负责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建设少不了就是注重工程质量的提高,工程项目庞大的时候需要进行分项施工,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分项工程完工以后就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