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

如何书写遗产继承协议?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1、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2、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3、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4、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5、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6、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年××月××日二、继承人的认定范围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继承的具体内容,需要按照遗产的具体内容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矛盾和纠纷的,还需要按照协议中的条款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进行合法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自首司法解释是如何认定的?
      自首司法解释是如何认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1)犯罪......


·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
      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一、对于玩忽职守罪是故意吗?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


·涉毒的处罚后续会有什么影响
      涉毒被处罚之后就会有终身案底,身份证信息会报警的,只要住宿、上网、坐火车、飞机这些身份证信息会报警的,对正常的工作生活影响不少,只有彻底戒后......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鉴定机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因为涉及索赔与权责问题,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一张医疗损害鉴定书往往是最有力的证据。而选......


·单位调岗降薪我辞职有赔偿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辞退要补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者可......


·当事人刚刚流产可以取保吗?
      当事人刚刚流产可以取保吗?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


·一、离婚财产分割?
      一、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


·一方悔婚结婚彩礼该怎么处理
      如今很多地区结婚都流行由男方支付彩礼给女方,当然支付彩礼的目的往往都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主,但之后可能出现一方悔婚的情况,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结......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
      随着交通的发展,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有所上升。人们都知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一部分人却忽略了其后的复核申请书的......


·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江西省拆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


·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大型餐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任何类型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如果缺乏资金就会限制自身的发展,因此,很多时候都会进行融资。对于大型餐饮企业来说,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