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供货人的信誉、能力自由选定最佳供货人和最适用的租赁物,在现有的租赁物中挑选不到最理想的租赁物,可以要求供货人按要求制作。

    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承租人的独占使用权是来自于承租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完全履行其共同约定的义务,同时还体现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  由于使用租赁物而获取的收益的支配权。

    三、承租人享有因供货人的原因迟延交货或交货的质量有瑕疵,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而直接向供货人索取赔偿。

    四、在租赁期间届满时,如果合同约定对租赁物采取特殊处理,承租人可以以公平的市价甚至名义价优先购买租赁物。

    五、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但承租人已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而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索回租赁物剩余价款,剩余价款超过承租人部分,承租人可以要求返还,无力支付租金,出租人应予同意。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依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约定的租金。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和首要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与否,主要取决于承租人是否按期支付约定的租金,支付租金不以承租人是否实际使用租赁或者租赁物是否取得收益,而只取决于其实际占有,即向供货人开立收据,就应依合同支付租金,否则构成对出租人的侵权,出租人有解除合同、索取赔偿的权利。

    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对租赁物承担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使租赁物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三、承租人应完全履行不得使租赁物遭受损伤的义务,致出租人利益受到损失,如出让、转租、抵押、出借、担保等行为。

    四、租赁期届满,按照合同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具体内容?日前,山东省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全面上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本次调整要求,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


·一、父母财产由夫妻两人继承可以吗?
      一、父母财产由夫妻两人继承可以吗?由夫妻两人继承是可以的,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长治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刑事案件的上诉时间是多少
      一、刑事案件的上诉时间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


·商标权转让时间是多久,商标权转让要多久
      商标权转让时间是多久,商标权转让要多久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就是将商标权人享有的一些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占有权等转让给他人,进......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转让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转让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找中介买房子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


·公司法人出国补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交通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仅仅是从一个省份去了,另外一个省份,从一个国家到另外一个国家,都是时间上非常快的,比如说很多大......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的......


·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是哪些?职务作品的构成要件是: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