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权转让时间是多久,商标权转让要多久

商标权转让时间是多久,商标权转让要多久进行商标权的转让其实就是将商标权人享有的一些权利,包括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占有权等转让给他人,进行商标的转让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那么商标权转让时间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转让时间是多久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三到四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二、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提交哪些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 、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三、商标转让存在哪些问题
  然而,民事诉讼并不能完全解决商标转让纠纷。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对于可能造成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可见,核准商标转让申请是我国商标局的职责,注册商标无论基于什么原因发生主体变更,也无论是否具备商标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准。对于符合转让条件的,商标局应核准商标转让申请并公告转让事宜;对于不符合转让条件的,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申请,也不必公告转让事宜。
  上文中为您具体介绍了商标转让的办理时间,同时还带来了转让商标权需要的材料,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检察院批捕还要关多久?
      一、被检察院批捕还要关多久?1、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批捕后两个月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复杂......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表现形式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真的都特别的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的,有很多年轻人在消费的时候根本就不考虑偿还能力,就好比说自己手中办的信用卡,简直是把其当成了一种维......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
      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软件著作版权?开发软件,经常要研究、参考他人已存在的软件,研究、参考他人软件的一个有效的方法就是所谓的“还原工程”方法。......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性交。这种行为,包括以下3个方面:(1)必须具有欲与妇女性交的意思。一般要求行为人将该意思、想法通......


·刑事诉讼法无法通知具体依据是什么?
      刑诉法当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措施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家属,这是每个刑事执法机关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机关必须去遵守的,那么......


·员工入职次月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为了更好的保护各方的权利义务,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职员在入职后,必须在限定的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要......


·《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
      《保险法》修改部分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的内容(一)删去第七十九条中的“代表机构”。(二)将第一百一十一条修改为:“保险公......


·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伤害后放任不管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我国杭州市高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杭州市的劳动者每年到了夏季以后,在顶着烈日炎炎的气温工作的同时,最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杭州市高温费的相关政策。国家其实颁布高温费已经有好多年......


·新婚姻法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并不一定会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这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婚姻一方错误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什么?(一)、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