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二、个人欠款不还该怎么起诉?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不还对于这种行为已经损害到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但一定要用合法的方式,并且还要找到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那么对于这笔债和也会很快的要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留置权同一法律关系
      留置权同一法律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债务人不偿还债务,此时可以使用债权人的留置权,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但是留置物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


·一、北京醉驾律师辩护有用吗?
      一、北京醉驾律师辩护有用吗?一般情况下没有用。对于醉驾的行为,不需要找律师进行处理,但醉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


·自书遗嘱资产没了怎么办?
      自书遗嘱资产没了怎么办?自书遗嘱资产没了将不会再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自书遗嘱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一、民事诉讼抗诉的成立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


·加班期间因公死亡享受哪些待遇
      加班期间因公死亡享受哪些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


·在家庭的生活中
      在家庭的生活中,父母有的时候会偏爱其中的几个子女,那么,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其他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父母严重偏心疼爱其他子女可以拒绝赡养吗是不可以......


·什么是特别自首?如何认定特别自首?
      一、什么是特别自首《刑法》第67条规定,自首分为自首和以自首论两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前者为一般自首,后者为特别自首或准自首。但从现行立法既自......


·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
      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一、如何应对立案前转移财产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


·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离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拥有探视权,但如果没有抚养权,并且不经过监护......


·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快速的生活节奏里,总是有加不完的班做不完的工作,某企业因为员工过劳得病的新闻也层出不穷,更有甚者在员工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今天的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