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书面遗嘱代写遗嘱人签字有效吗?

书面遗嘱代写遗嘱人签字有效吗?书面遗嘱代写遗嘱人签字无效,代书遗嘱,他的成立的条件就必须是由本人进行签字。法律规定是至少2个(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就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那是最好了)。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至于费用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对律师的要求等综合考虑,需要代写遗嘱一般在伍佰到一千元左右,但各地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的话,最好直接和律师联系。请人代写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请人代写的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为“代书遗嘱”。在拟定代书遗嘱时首先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处分遗产也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中也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其次,代书遗嘱除了内容上应当合法有效外,还需要符合继承法等法规所规定的形式条件。第一,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第二,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作为代书人。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这三种人不能充当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第三,遗嘱见证人须在场亲自见证代书遗嘱的行程过程。第四,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代书遗嘱上必须注明年、月、日。当然如果遗嘱人确实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捺印或者盖章方式代替签名。二、按《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哪些?(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字。(4)录音遗嘱:由遗嘱人口述录音,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他们由于书写能力不强,所以导致没有办法自己进行书写遗嘱,此种情况之类的话,可以委托他人来进行书写。但是在最后的签字环节还是由当事人自己来签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合同法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


·哪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


·亲友之间的借款该如何规避风险
      人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第一想到的往往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尽可能地向亲朋好友借款。不过,有借款行为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亲友之间的借款如何避......


·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骗取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


·先强奸后通奸要怎么定罪
      实践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行为人先对受害人实施了强奸行为,但日后双方之间可能又进行了通奸。像这样先强奸后通奸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分析......


·夫妻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在诉讼离婚中,分割财......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
      司机造成交通事故乘客受伤赔偿该承担什么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02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经商人员或者拥有某公司股权的一些人,难免会遇到股权转让的情况。这时肯定会遇到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


·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用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起诉的一方向法院交纳离婚诉讼费,但这个费用最终一般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那在最初起诉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如何交纳离婚诉讼费......


·信用卡债务离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


·越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越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媒体会议传达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1、从其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