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

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坐副驾驶不是车辆驾驶人,不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如果副驾驶人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而怂恿、指使驾驶人逃逸,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依法予以惩处。1、副驾座上的人是“乘车人”,与肇事无关,除非他指使驾驶员违章。2、乘车人应该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有义务提供信息,不得隐瞒、伪造证据,否则涉嫌包庇。3、确实不了解情况,无责任。自身也受损失的,也是受害人,也可以获得赔偿。二、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和法律责任是什么?1、责任认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当事人本来可能只承担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了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人就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损害赔偿:交通肇事逃逸的,即使肇事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按保险合同的通常约定,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全部赔偿责任将由赔偿义务人承担。3、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不分事故等级和损害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4、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逃逸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严重后果或违法情节并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在当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之下的话,必须要承担其他的责任,而且要勇于担当,如果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而且存在着逃逸的现象,那么刑法当中的处罚力度肯定是会加深的,因此提醒大家必须要配合相关的机关的调查活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
      2023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一、拐卖儿童刑事案件就怎么处罚的?1、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
      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可以吗?取保候审直诉期间出国是不可以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去劳动局投诉需要什么材料一、去劳动局投诉需要什么材料第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2)投诉人或举......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交通事故赔不起的处理办法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车主如果有缴纳保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可以将对方和保险公......


·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况有: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


·诉讼离婚的过程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方式与协议离婚不同,但这二者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对应不同的方式规定的离婚条件、过程这些都是不一样的。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


·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套称心如意的房屋似乎还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但是在现实中,物业管理纠纷层出不穷,而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工伤超过一年没有去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由于超过了申请时效,而不被劳动主管部门认定。没有工伤认定,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诉讼主张。如果情况确实属于工伤范畴,可以直接与单位协......


·遗嘱公证房地产登记在哪里进行?
      遗嘱公证房地产登记在哪里进行?遗嘱公证中房地产登记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涉及到具体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应当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为主,在遗嘱......


·签了审查起诉告知书说明已经被起诉了吗?
      一、签了审查起诉告知书说明已经被起诉了吗?收到审查起诉告知书不是代表已经被起诉,只是代表刑事案件已经到检察院的审查阶段。审查后才属于起诉阶段。......


·房屋买卖税费2018具体?
      房屋买卖税费2018具体有哪些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