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

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
  
  一、房产继承公证有效期多久才会过期?
  
  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
  
  房产继承公证书从法律上讲是没有法定的期限限制的,也就是说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书后,该公证书不会因为没有及时去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继承的更名过户手续而导致该继承公证书的无效。
  
  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房产继承人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合上面所说 ,房产继承公证在公证成功之后就需要出证公证书,但对于这个公证书是没有时间限制性的,只要发放下来那么就会永久性的有效,除非有特别规定的条款,所以, 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知晓其中的内容,避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一、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甲方(赠与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武汉市区街路号乙方(受赠人)......


·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1、定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


·法律规定怎么能判定是重婚罪?
      一、怎么能判定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
      随着二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把旧房子卖掉已成为很多家庭计划中的事情。但是,自己的旧房子到底值多少钱呢?估高了卖不出去,估低了自己又不合算,确实是......


·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得到赔偿需要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从起诉到得到赔偿需要多长时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
      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哪些人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但不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也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对此有以下规则:1、精力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可以撤销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可以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


·酒后驾驶找人顶替被发现怎么处理
      醉驾,就是喝醉了,对很多事情已经没有明确的判断能力了,这样的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这不仅会让自己受到伤害,还会让很多不确定的其他人无......


·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
      一、拒执罪立案侦查程序怎样办理的(一)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人员线索......


·农村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口基数非常的大,已经有14亿的人口了,面对这样的人口压力,国家不得不行使一定的措施来抑制人口的增加,所以有了计划生育政策,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