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1、定义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未规定最高上限。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赌资、违法所得的多寡、社会影响等等)自由裁量。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
  
  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未作规定。司法实践中,罚金与法院的事实认定有关,涉案金额越大罚金也越高,基本成正比,另会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退赃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条文: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开设赌场从社会道德来看,是让人会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有社会危害性的、是有罪的。开设赌场罪被判刑的同时也会被判处罚金,而罚金的数额是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详细情况自由裁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校园打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打架是不对的,尤其在校园里打架更是会被记过。那么关于校园打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通常来讲,根据打架学生的年龄段的不同,所需要......


·告诉才处理与自诉的区别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与自诉的区别有哪些自诉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肯定是自诉案件。两者存在交叉之处,但前者的......


·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复议诉讼保全超标的额查封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生产商进行了一些违规的生产的时候,会有国家对......


·民法总则时效计算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时效计算的详细规定是什么?我国在法律制度当中专门规定诉讼时效,本意上就是为了能够督促相关权利人能够避免因为时间过久而导致某些权益得......


·法定许可对不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作了哪些规定?
      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规定了以下5种法定许可......


·诉讼参与人包括的范围有哪些
      诉讼参与人包括的范围有哪些以下人员是承担诉讼职能的诉讼参与人:1、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
      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一、如何计算城市拆迁补偿?(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地产评估价格法定权属房屋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评估确定的房屋装饰补偿金额......


·店面房东违约需要赔偿吗
      店面房东违约需要赔偿吗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可以要求房东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3、如......


·煤矿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煤矿工程款不给怎么办一、以物抵债法(又称债务重组)对债务人无现款偿还但同意以物抵债的,就进行合理估价。抵偿物要经济实用,宜于变现。清欠过程中......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
      犯罪预备阶段要怎么认定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


·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我国是怎么处罚的
      出口退税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体现税收鼓励出口的政策,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以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法对在国内已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