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

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吗?不能单方撤销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人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而且还要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赠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行为,它不以受遗赠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3、遗赠扶养协议不仅有遗赠财产的内容,而且还包括扶养的内容。而遗赠只是遗赠财产,没有扶养的内容。4、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是从遗赠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5、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效力应当根据该协议的具体内容来进行认定,对于相关内容的合法性也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如果该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内容本身就不合法的,那么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拘役并罚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拘役并罚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拘役并罚时间的规定是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肇事逃逸法院改判的条件是什么
      肇事逃逸法院改判的条件是什么?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也就是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


·这个算工伤伤残等级多少钱?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
      农业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和企业在登记时都要有足够的注册资金才能注册成功,在登记成功之后也要有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融资是为了保障企业能......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
      一、上海现在还有晚婚假吗?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


·轻伤一级大概赔多少钱?
      轻伤一级大概赔多少钱?轻伤一级属于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罪中的轻伤,处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一级,量刑标准其准......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
      私募基金不托管怎么办?一、私募基金是否必须托管?不托管怎么办?首先,虽然根据规定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但托管不是必须的,基金合同约定......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别有哪些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的区别: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观念的改变,人们的不安全感越来越重,保障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商业保险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现今投资渠道......


·携带资料:
      携带资料: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包括哪些部分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工程建设没有注意质量问题或者是存在质量问题的话,就会存在安全隐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