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2、 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的,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没有进行扣除。这种情况下,能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3、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则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二、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多少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三、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则可以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时应按规定携带和提交如下材料:(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在纳税人依法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超过了起征金额时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会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来确定的,当纳税人存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专项扣除,如果没有达到免征金额也是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人们的生活也富足起来了,因此名下拥有的财产,就不再仅限于现金、存款等等,还会涉及到房产、知识产权等等,而这其中不少人可能还会有公司股权。您知......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加班还有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诉讼,而且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员工的加班的时......


·故意伤害未构成轻伤是怎样处罚的
      一,故意伤害未构成轻伤是怎样处罚的应当通过法医鉴定认定轻伤,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是什么?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是什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是什么?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离婚的......


·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


·新交规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交规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


·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应?
      一、怎样写遗嘱才有法律效应?只要是民事主体依照自己的意愿写的遗嘱就会具有法律效应,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
      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法定免责事由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


·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需要转移生活工作地点的情况,这是就需要相应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关于社保转移的具体环节。社保转......


·员工多少天不来可以辞退
      员工多少天不来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旷工时间可以辞退。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