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不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主要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的过程。申请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实践操作过程中,部分地区要求必须提交证人证言,张士谦律师认为是违法的,具体见《申请工伤认定不必提交证人证言》一文。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要是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可以自己签订吗?
      独立核算分公司合同可以自己签订吗?不可以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签订或者授权签订,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是谁《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等(目前标准定为工业100万元,商业为180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工程质保金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保金协议怎么写?我们在生产生活中,会有接触到很多的建筑工程,比如最常见的公路建设,还有我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建筑等等。如单位工程,建......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
      一、肇事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主要责任怎么处理?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司机占主要责任,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赔偿经济损失。......


·办理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
      办理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遗嘱见证人需要的人数,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一、遗嘱见证人的概念遗嘱见证人,是指遗嘱人设立遗嘱时亲临现场耳闻目睹......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
      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一、离婚财产协议备案后变更可以吗?可以申请变更,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认定。离抄婚协议书是由男女双方......


·2023三期女工保护有哪些?
      三期女工保护有哪些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规定:“......


·一、交通事故自由业者误工费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自由业者误工费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