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减轻处罚是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减轻处罚是指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减轻处罚是指什么?
  
  减轻处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处罚情节的类型之一,它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
  
  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两种:1、法定减轻;2、酌定减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减轻处罚的第二种情形,刑法对原刑法在程序作了重大修改。原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处法定刑的最低刑还是过重,经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次刑法修改,对这种减轻处罚情况的适用,在程序上作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即规定这种情形若要减轻处罚,必须逐案、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行。这样修改避免了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
  
  二、我国《刑法》减轻处罚的类型有哪些类型?
  
  1、应当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
  
  (1)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2)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3)从犯;
  
  (4)防卫过当;
  
  (5)避险过当;
  
  (6)胁从犯;
  
  (7)犯罪以后自首又有立功表现的。
  
  2、可以减轻处罚的,主要包括:
  
  (1)限制行为能力人犯罪的;
  
  (2)未遂犯;
  
  (3)犯罪以后自首的;
  
  (4)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
  
  (5)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
  
  (6)预备犯;
  
  (7)在国外犯罪,已在国外受过刑罚处罚的。
  
  我国刑事处罚中的减轻处罚是指在最低法定刑以下进行处罚,同时分为了应当减轻处罚与可以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即使具有法定情节,那么也会必然导致会被减轻处罚。
  
  在我们国家犯罪分子如果存在着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的话,那么可以进行减轻处罚,具体的情节是指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或者是造成损害的中止类型的犯罪以及从犯,这些案件当中的犯罪人员都是可以减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通常在诉讼离婚当中,才会涉及到分居离婚的问题。要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无论是否有分居、分居的情况如何,其实对最终解除婚姻关系都是没有什么影响的......


·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
      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一、婚前债务是不是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


·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
      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一、抵押反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哪方签字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自行车能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骑自行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


·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怎么处罚?
      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怎么处罚?犯了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是什么?
      对于做建筑工程的朋友们来说在承包的时候不仅要注意双方的合同签订还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制度,因为这关系到以后的承包费用以及人员和用工等......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
      一、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谁赔?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由肇事者赔偿,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企业对外举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可能会通过各种途径对外举债,以获得充足的现金流。但是,我国刑......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


·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什么量刑标准?
      一、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是什么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是指建造在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农民对其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国家规定了宅基地不能随意买卖,那农村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