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

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共同抚养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二、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首先要知道父母为什么要给自己抚养费!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不是父母亲生的,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形成了收养关系,那么对于收养的子女,也必须要当作亲生的子女来对待,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私生子,说白了就是男女没有结婚的时候所生的孩子。但是,结婚不结婚,与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没有半点关系。因为私生子与父母之间也是血浓于水的关系,所以父母必须对私生子履行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私生子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和剥夺。私生子要给抚养费吗?答案已经不言自明了。任何私生子都有权得到抚养费,父母必须要给私生子抚养费。在孩子抚养权问题上,一旦夫妻离婚,往往就需要拿到明面上来处理,但此时抚养权并非一定要归哪一方所有。基于孩子利益的考虑,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一致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那么抚养权就可以归双方共同所有。实践中,由离婚夫妻轮流抚养照顾孩子的情况也不少,这样做在某些方面,其实对孩子造成的伤害也是比较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一、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
      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一、辞退退休员工怎么说才合理?辞退退休员工不需要解释,用人单位辞退已经退休的劳动者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到了退......


·包庇罪和窝藏罪区别是怎样的
      一、包庇罪和窝藏罪区别是怎样的窝藏、包庇罪,实际上是两个罪名,即窝藏罪和包庇罪,所谓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
      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一、借贷是否可以只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根据《民法......


·怎么办理个税退税,流程是什么
      怎么办理个税退税,流程是什么一、怎么办理个税退税,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是怎么支付的一、公司倒闭钱员工工资怎么办当企业面临破产时劳动者重新就业当然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拖欠的工资、医......


·商标无效类型具体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类型具体有哪些(一)注册商标使用了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规定了禁止用作商标的九项标志,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或标志、......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
      做过建筑工程的人都知道,在进行建筑工程建设时,一般都会把工程包给专业的公司或者团队来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工程承包。发包人一般不会把工程发包给......


·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是专利权吗
      著作权是专利权吗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它和专利权是不同的。著作权和专利权保护的对象不完全相同,取得权利的方式不同。著作权保......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衡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


·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什么
      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法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具体有什么内容?
      法定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具体有什么内容?证据的法定种类是指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实践中,基于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不同,下面我们就针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