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没有规定宅基地使用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份而获得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怎么办?
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三、住宅土地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土地费用?
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2、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综上所述,农村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永久期限的,也就是说对于集体土地当中的宅基地没有一个时间限制,子女们只要没有更换农村的户口,那么宅基地几乎是可以一直不断的被继承下去的。但是宅基地变卖以后,再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的话就不能被批准了,因为宅基地在我国规定的就是一户一宅的制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到哪里起诉
起诉其实也就是打官司,如今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纠纷的,往往都是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针对不同的纠纷起诉的法院不同......
·土方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土方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土方工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要合理确定开挖顺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下挖。1.1、开挖各种......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一、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什么是建筑工程?
什么是建筑工程?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纠纷贯穿于建设工程的自始至终,建设工程的参与者,对于有效的避免和妥善的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常会感......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
执行判决失职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怎样的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
·员工罚款可以在工资里扣吗
不可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不可以出售,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
·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一、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是否还有赡养义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即行消失。所以养子女对养......
·南安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南安当地的政府对于超生的家庭仍然是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过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相关的工作人员征......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
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一、如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方法?区分立与未立遗嘱的继承情况,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