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不算侵犯隐私,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但是否构成隐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工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的组成部分,这时候不许对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两人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这时候就可以选择不告诉配偶。二、侵犯隐私权的范围有哪些?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另外,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对于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的行为显然是属于非常正常的事项,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涉及到双方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是可以不公布相关财产的,但即使另一方看到工资收入情况,也不属于侵权行为,因为并不存在侵权事实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样的罪刑属于重婚罪
      什么样的罪刑属于重婚罪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


·肇事逃逸是交通法还是刑法规制?
      肇事逃逸是交通法还是刑法规制?肇事逃逸是交通法以及刑法规制。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


·如何打赢商标侵权官司
      商标是在我国受到保护的一种知识产权,近年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纷争越来越多,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详细,如果侵犯了商标权的话,......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
      无证轻微肇事逃逸处罚制度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只有在取得驾驶证以后才可以进行驾驶,这是对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当......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的效力有哪些?现代经济的复杂性让个体之间更容易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其流转更是不同于以往。现代经济生活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仅可......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


·婚姻法规定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近亲结婚范围是怎样的近亲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


·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有的人为了生计,在结婚之后就选择了外出打工、挣钱养家,外面的时间都是很精彩的,外出打工的期间就有可能认识其他的人存在出轨情况,而在家里照顾老......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非法销售专用窃听器材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


·丧偶再婚孩子怎么抚养费
      在婚姻生活当中,每个人所遇到的实际情况都是不一样的。有些时候可能男女双方离婚以后,在正常的情况下,肯定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就应......


·一、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
      一、离婚协议书上写了放弃抚养权可以后悔吗?(一)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