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

离婚了再结婚登记需要离婚证吗需要看再登记结婚的一方,之前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如果是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因此,离婚之后再登记结婚的,并不一定就要离婚证。如果之前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只需要提供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就可以了。二、再婚离婚后养子女是否自然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养父母离婚必然解除。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无论由养父或养母抚养,仍是养父母双方的养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养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养子女一方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另一方面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要求,不得侵犯未成年养子女的合法权益。三、再婚对前任孩子有抚养义务吗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因此,再婚后对继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当今社会中,离婚后再登记结婚的情况很多,再婚已经不是很稀奇的事情了。但是再婚,也是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双方之间的关系才能合法化,否则的话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而目前这样一种关系,在我国是非法的,自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持有借条可以起诉全家人吗?
      持有借条可以起诉全家人吗?不可以,对方借钱不还的,债权人手里也借条,只能起诉本人,如果债务是对方的夫妻共同债务,也可以起诉债务人夫妻双方,但是......


·打架造成轻伤二级经关后都应该走哪些程
      您是我国社会治安的一类严重的违法犯罪案件,对我国的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害。构成他人伤害的,相关的派出所会进行相应的调查,了解相关的案......


·高空坠物责任倒置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高空坠物责任倒置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当今社会,处处都是高楼大厦,您走在街上随时都有被高空坠物砸伤的风险。高空坠物砸伤人、砸坏汽车的新闻不胜......


·一、拖欠工伤赔偿怎么办?
      一、拖欠工伤赔偿怎么办?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


·起诉离婚文书范本有什么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起诉离婚的现象,而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法律文书,它的撰写十分严格且规范。那么,起诉离......


·在我国离婚协议书在哪里领?
      在我国离婚协议书在哪里领?离婚协议书没有地方“领取”,应该是自己起草,也可以借用别人的格式或者网上找模版,然后根据你们的情况修改。1、离婚协议......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
      父亲欠银行的钱子女要偿还吗俗话说的好父债子偿,因此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无法向父母讨债的时候,往往会要求其子女来还债。但从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


·眼睛失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眼睛失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眼睛失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1、《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


·股权投资的风险在哪里?
      股权投资的风险在哪里?一、投资决策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意思您也许对民事责任有所耳闻,也大概能了解它是什么意思,但民事责任竞合呢?您对这个词有了解多少呢?今天我们将会为您尽力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